訂定相關辦理,透過考核機制辦理志願服務獎勵作業、志工倫理規範及志工退場機制,維持志工服務品質。
- 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志願服務工作隊組織章程(111修訂)
- 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志願服務工作隊考核細則(111修訂)
- 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志工甄選聘用細則(111修訂)
- 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志工隊值勤細則(111修訂)
- 召開志工團隊會議(含志工授證)及幹部會議
- 辦理高層次志工在職教育訓練
- 成立志工讀書會,持續促進志工強化輔導知能及推廣之動力,同時學習以家庭系統看待案家及個案問題,以進一步擴展家庭服務之輔導網絡視野,於自我成長、自我照顧之餘,更能增進輔導業務的優質服務
- 配合各單位辦理中心各項業務宣導
- 全國同步服務:本縣與全國同一時間執行家庭教育諮詢輔導專線(電話諮詢及面談)412-8185服務,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六9:00-12:00、14:00-17:00;週一至週五18:00-21:00,上班日分上下午段,安排值班人員提供服務,並可依個案需求提供面談。
- 開辦法院及4128185來電民眾面談需求,辦理婚姻及親職教育面談服務
- 辦理志工增能舒壓課程及團隊建構課程